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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主旨 | 【人事室】修正臺北市政府各機關(構)學校員工及其眷屬自費團體保險之「理賠申請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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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佈日期 | 2026 年 1 月 26 日 |
| 發佈單位 | 人事室 |
| 公告類別 | 校務行政 |
| 公告等級 | 轉知 |
| 點閱次數 | 251 |
| 公告內容 | 現行臺北市政府自費團保係由國泰人壽承作,承保期間自114年4現行本府自費團保係由國泰人壽承作,承保期間自114年4月1日起至116年3月31日止;該公司為配合法令遵循及維護客戶權益,修正申請書之「申請保險金類別」說明文字,將「『理賠類別』以您所勾選者為準,『未勾選之理賠類別』視同不申請,請務必依實際狀況正確選填」修正為「『理賠類別』原則以您所勾選者為準,惟如尚有符合其他理賠類別,將於確認您的意願後一併審核」,並自115年4月1日起停止受理舊版申請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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