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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人事室】修正臺北市政府各機關(構)學校員工及其眷屬自費團體保險之「理賠申請書」
發佈日期 2026 年 1 月 26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校務行政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251
公告內容

現行臺北市政府自費團保係由國泰人壽承作,承保期間自114年4現行本府自費團保係由國泰人壽承作,承保期間自114年4月1日起至116年3月31日止;該公司為配合法令遵循及維護客戶權益,修正申請書之「申請保險金類別」說明文字,將「『理賠類別』以您所勾選者為準,『未勾選之理賠類別』視同不申請,請務必依實際狀況正確選填」修正為「『理賠類別』原則以您所勾選者為準,惟如尚有符合其他理賠類別,將於確認您的意願後一併審核」,並自115年4月1日起停止受理舊版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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