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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門公佈欄

公告主旨 校內英語YOUTUBER競賽辦法
發佈日期 2022 年 1 月 14 日
發佈單位 教學組
公告類別 活動與競賽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316
公告內容
  • 交件時間:111年2月11日-2月16日連同報名表及影片交到教務處教學組。(報名表在附件)
  • 個人參賽,不是團體報名。
  • 校內初賽影片至多擇兩名參加臺北市110學年度中等學校學生英語創意Youtuber比賽,故影片內容形式一律要符合市賽標準。
  • 影片內容形式

1、 影片主題:以「後疫情時代Post Pandemic Era為主題。2020年COVID-19改變了全世界,人們的生活型態因此改變,也進而產生了一個新名詞:「新常態(The New Normal)」。疫情後人們如何營造新生活新常態,反思人與環境之間的平衡及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參賽者均須自下列議題中擇一題目拍攝一部英文創意影片

(1)  生活e化,數位轉型Life Goes Digital

在疫情期間,我們生活發生許多變化,後疫情時代,我們迎來「新常態」生活:無互動接觸的生活e化模式。行動支付、虛擬與擴增實境(AR/VR)、無現金交易、宅經濟,遠距醫療、線上學習、視訊會議、餐點外送及電子商務等數位轉型,請從中學生角度探討日常生活e化、數位轉型帶來的正負面影響。

(2)  與地球和好 Harmony with the Planet

新冠肺炎疫情讓人類停下腳步,卻給了地球喘息的機會。人類過度發展、浪費,帶給地球巨大的負面影響,許多野生動植物數量及生長範圍因而縮小甚至消失。請探討保護大自然,並尋找與地球及其他生物共生、永續共存的方式。

(3)  生命意義與人際互動的轉變The Meaning of Life and Social Interaction

新冠肺炎疫情讓許多人類第一次面臨到集體生死的恐懼,同時改變了人們舊有的生活模式與社交行為,也讓我們重新省思生命的意義。請反思後疫情時代,對生命的看法、獨處與群體互動比重的調整及「新常態」生活對人際互動的影響。

 

2、 影片長度:3分鐘(含片頭、影片本體、片尾)。

3、 影片語言:英語,請加上清晰可辨識之英語字幕。

4、 影片標示:片頭須以英文清楚標示下列三項資訊:

1) 活動名稱「2021-2022 Academic Year Taipei City Middle High School English Youtuber Competition (臺北市110學年度中等學校學生英語創意Youtuber比賽)」

2) 「影片主題名稱」

3) 參賽者名稱(使用暱稱不需使用本名)。

5、 影片內容:為考量比賽之公平性,影片內學生一律穿著合宜之便服(不得穿著學校制服),且場景不可顯示出學校名稱。若穿著有學校制服或有可辨識學校名稱之場景者扣總分5分。

6、 影片規格

(1)  不限種類、畫素,可含影像、旁白、音樂、片頭、片尾等元素(如使用他人音樂、圖文或影像請務必合法取得授權)。

(2)  影片創作手法不拘,內容請以具有正面形象、不違反善良風俗,且不違法的畫面來製作。

(3)  使用任何影音器材拍攝皆可,但參賽作品應避免畫質不清。製作之影片需轉換成Youtube可相容的檔案格式。

四、評分標準

(1)  主題內容- 主題、見解、結構、詞彙、用字 (35%)

(2)  語音表達- 發音、語調、流暢度 (35%)

(3)  台    風- 儀態、聲音表現、表情、肢體 (20%)

(4)  創意技巧- 創新、具巧思、錄製、畫面構成、影音及後製等技巧 (10%)

(5)  影片片長請控制在2分30秒(含)到3分30秒(含)之間,比賽時間不足或超過將扣複賽評選總分3分。影片片頭須以英文清楚標示活動名稱、影片標題、參賽者名稱等三部分,若未以英文標示者視同缺少,每少一部分扣複賽評選總分1分。全片請勿使用中文,出現中文扣複賽評選總分1分。

(6)  總成績遇有同分情形時,以『主題內容』較高者為優勝;若『主題內容』成績再相同者,則由評審委員討論決定。

校內初賽影片至多擇兩名參加臺北市110學年度中等學校學生英語創意Youtuber比賽,若通過複賽審核者,將參加110年3月12日舉行的總決賽。

備註:

(1) 參加者須詳閱比賽實施計畫等相關規範與說明,若作品與規定不符則不列入評選。

(2) 所有作品必須為參賽者的原創影片,參賽者為提交之作品承擔全部法律責任;主辦及承辦單位皆不負任何與版權有關之責任。

(3) 參加作品需嚴禁剽竊、臨摹或抄襲之情事。若發現參賽作品違反以上事項,並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以取消其參賽與得獎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之獎項並公告,如因此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及所產生之法律責任,參賽創作者須負完全之法律責任。

(4) 參加作品之影片,主辦單位有權依行銷宣傳推廣之目的,進行公開播送、公開傳輸、重製、出版或相關活動中為公開發表等利用行為,且使用方式及次數均不受限,均不另給酬,參賽者並不得對主(承)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5) 凡報名者,即視為保證該授權內容未有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等權益,亦無違反著作權法,廣電法等情事。若經發現有上述情形者,取消其得獎資格、追繳獎金且獎位不遞補,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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