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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 【人事室】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國民中小學行政規劃及資源、課程及教學、偏鄉及雙語相關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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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5 年 2 月 13 日 |
發佈單位 | 人事室 |
公告類別 | 宣導資訊 |
公告等級 | 轉知 |
點閱次數 | 81 |
公告內容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為辦理國民中小學行政規劃及資源、課程及教學、偏鄉及雙語相關業務,於114學年度商借國立學校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師至臺北辦公室擔任行政工作,說明如下: (一)教師資格: 1、公立學校(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地區及小型規模學校)之編制內專任教師。 2、應具有三年以上之任教年資,並具有相關教育行政知能、教育專業及實務經驗。 3、對教育行政工作具服務熱忱且認真負責者。 4、須熟悉Office電腦軟體之操作。 (二)商借期限:114學年度之商借期限自114年8月1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 (三)服務地點:本署臺北辦公室(工作地點:臺北市羅斯福路一段97號,近捷運中正紀念堂站3號出口) (四)辦理業務:以國民中小學行政規劃及資源、課程及教學、偏鄉及雙語相關業務為範疇。 (五)其餘事項依前揭作業原則及相關規定辦理。 請有意願之教師於114年3月21日(星期五)17時前將簡歷表電子檔寄送至國教署承辦人信箱:e-j196@mail.k12ea.gov.tw,並於信件主旨註明「應聘國中小組行政規劃等業務商借教師」,將個別通知面試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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