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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人事室】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國民中小學行政規劃及資源、課程及教學、偏鄉及雙語相關業務。
發佈日期 2025 年 2 月 13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宣導資訊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81
公告內容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為辦理國民中小學行政規劃及資源、課程及教學、偏鄉及雙語相關業務,於114學年度商借國立學校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師至臺北辦公室擔任行政工作,說明如下:

(一)教師資格:

1、公立學校(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地區及小型規模學校)之編制內專任教師。

2、應具有三年以上之任教年資,並具有相關教育行政知能、教育專業及實務經驗。

3、對教育行政工作具服務熱忱且認真負責者。

4、須熟悉Office電腦軟體之操作。

(二)商借期限:114學年度之商借期限自114年8月1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

(三)服務地點:本署臺北辦公室(工作地點:臺北市羅斯福路一段97號,近捷運中正紀念堂站3號出口)

(四)辦理業務:以國民中小學行政規劃及資源、課程及教學、偏鄉及雙語相關業務為範疇。

(五)其餘事項依前揭作業原則及相關規定辦理。

請有意願之教師於114年3月21日(星期五)17時前將簡歷表電子檔寄送至國教署承辦人信箱:e-j196@mail.k12ea.gov.tw,並於信件主旨註明「應聘國中小組行政規劃等業務商借教師」,將個別通知面試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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