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補助辦理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作業要點修正規定及臺北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年度計畫辦理。
二、為因應教育部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公開授課及專業回饋提供支持、強化校內教師專業發展機制、增進教師專業發展知能,並透過教師備課、觀課、議課歷程提升教師教學品質與學生學習成效,本局特辦理旨揭研習。
三、本課程訂於113年7月至8月,開設初階4班次,進階2班次,教學輔導教師2班次,個別課程時間及地點請參閱實施計畫。
四、即日起至開課前一週截止,於本市教師在職研習網站辦理登錄報名,報名網址為https://insc.tp.edu.tw,請搜尋主辦單位:臺北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逾期恕不受理,不接受現場報名。
五、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一)本研習採線上報名方式,不受理現場報名,請研習教師注意與配合。
(二)研習時不提供紙本研習資料及認證手冊,建議學員事先至https://bit.ly/113tpab下載研習資料,並於研習時攜帶用以瀏覽教材之電子設備。
(三)本研習須全程參與,方能核予研習時數。每堂課均須簽到及簽退,時數核發以簽到表為主。上午課程於上午9時開始,下午課程於下午1時開始,各堂課開始前20分鐘開始報到。遲到、早退或中途離場15分鐘以上即視為缺課,失去該單元課程研習資格。
(四)教師如有補課需求,請事先向本案承辦人吳佩蓉助理洽詢各研習期別剩餘名額。
(五)研習場地無提供停車位。研習時請自備飲水容器、文具用品。
(六)本局同意本市參與研習之教師及授課講師,以公假派代方式參與本次研習。
(七)研習時間及場次若有變動或遇颱風假,請依臺北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官方網站(http://bit.ly/tptepd)最新公告為準。
六、檢送初階、進階及教輔實施計畫及認證手冊各1份。
七、本案倘有疑問,請逕洽教專中心:
(一)國小組:府雅琦教師,電子信箱:t00679@mail.jtes.tp.edu.tw,電話:(02)2885—5491分機819。
(二)國中組:黃俊崎助理,電子信箱:tp8620sup@gmail.com,電話:(02)2511—2382分機209。
(三)高中職暨特教組:吳佩蓉助理,電子信箱:tp8620@go.utaipei.edu.tw,電話:(02)2753—5968分機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