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門公佈欄
公告主旨 | 有關實施不支薪疫苗接種(含接種後發生不良反應)假及無症狀或輕症確診個案解除隔離治療後再進行7天居家隔離期間請防疫隔離假之相關函文,自112年5月1日起停止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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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3 年 5 月 03 日 |
發佈單位 | 人事室 |
公告類別 | 宣導資訊 |
公告等級 | 轉知 |
點閱次數 | 266 |
公告內容 |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4月28日臺教人(三)字第1120043092號函辦理。 二、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指揮中心)112年4月27日肺中指字第1123700075號函、1124100187號函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12年4月28日總處培字第1123026082號函辦理。 三、配合指揮中心110年5月5日肺中指字第1103700289號函、110年5月5日肺中指字第1104100085號函、110年9月10日肺中指字第1103700640號函及人事總處110年5月6日總處培字第1103001488號函,自112年5月1日起停止適用,教育部110年5月7日臺教人(三)字第1100064388號函亦自同日起停止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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