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門公佈欄 公告主旨 清新空氣 臺北行動 發佈日期 2022 年 11 月 24 日 發佈單位 事務組 公告類別 宣導資訊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1,127 公告內容 宣導臺北市「第一期空氣品質維護區」及「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分別業於110年1月1日與111年1月1日公告實施,要求進入區內之特定柴油車需符合相關規規範,以免觸法。 相關附件 臺北市政府公告-第一期空氣品質維護區實施移動汙染源管制措施110.01.01 臺北市政府公告-第一期空氣品質維護區實施移動汙染源管制措施110.01.01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臺北市政府公告-第一期空氣品質維護區實施移動汙染源管制措施110.01.01.pdf713.57 KB新視窗開啟檔案臺北市政府公告-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實施移動汙染源管制措施111.01.01.pdf2.48 MB新視窗開啟檔案 臺北市政府公告-第一期空氣品質維護區實施移動汙染源管制措施110.01.01.pdf臺北市政府公告-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實施移動汙染源管制措施111.01.01.pdf 清新空氣臺北行動海報 清新空氣臺北行動海報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清新空氣臺北行動海報.pdf206.05 KB新視窗開啟檔案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海報.pdf208.77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清新空氣臺北行動海報.pdf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海報.pdf 【2022-11-24】轉知台北市立第一女子高級中學舉辦科學營「北一科勢力-科學五恭 ... 【2022-11-23】士林區富安國民小學辦理「110-111年數位學習推動計畫『數位學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