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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校園教育載具暨充電車管理規範」需考量保 護學生個資及隱私
發佈日期 2026 年 4 月 27 日
發佈單位 資訊組
公告類別 宣導資訊
公告等級 重要
點閱次數 9
公告內容
  • 依本府115年3月27日府授社兒少字第1153050237號函辦理。
  • 學校於學生在校以自有載具或教育載具使用學術網路時,為維護網路安全需要,進行個資之蒐集及歷程監管時,應考量學生人權及隱私,併遵照個人資料保護及其他相關人權法令規定辦理,合先敘明。
  • 學校得依《臺灣學術網路管理規範》第九點,於校內宣導學生於使用學術網路時不可進行以下活動,培養學生正確使用學術網路倫理觀念:
    • 利用臺灣學術網路從事營利性商業活動。
    • 存取影響兒童及青少年身心健全發展之資訊。但因教學或研究之必要,且已設置適當之區隔保護機制者,不在此限。
    • 非法使用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
    • 非法取得、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
    • 非法以電腦程式或其他電磁方式干擾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
    • 以任何方式濫用網路資源,大量傳送電子垃圾郵件或類似資訊,及其他影響臺灣學術網路系統正常運作之行為。
    • 以電子郵件、線上談話、電子佈告欄或其他類似功能之方法,從事散布謠言、詐欺、誹謗、侮辱、猥褻、騷擾、威脅或其他違反社會善良風俗之資訊。
    • 其他不符臺灣學術網路設置目的之行為。
  • 請貴校積極宣導以期培養學生使用學術網路之倫理素養,並於維護校園網路安全及管理教育載具時,注意維護學生權利及隱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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