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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 「臺北市市政大樓員工子女非營利幼兒園(委託臺北市公務人員協會辦理)」110學年度 第1學期第2次招生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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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1 年 11 月 04 日 |
發佈單位 | 人事室 |
公告類別 | 校務行政 |
公告等級 | 轉知 |
點閱次數 | 365 |
公告內容 | 一、本次招生對象收托班別、年齡、名額: (二)優先收托父母一方為中度以上身心障礙之大班兒童1名,如有符合資格者之子女1人報名,應優先收托;報名逾1人依實際情形抽籤決定優先者,餘再與各順位依序辦理抽籤作業。 (三)凡報名參加抽籤並列入備取名單者,遇幼兒園通知補位時,需於接獲通知之日起7日內決定是否送托,逾期視同放棄資格,園方得逕予通知下一位備取人員。 二、收托順位說明如下: 三、收費標準:幼兒園自本(110)年8月1日起轉型非營利幼兒園,一般幼生每人每月繳交新臺幣(以下同)2,500元,第2名子女1,500元,第三名以上子女、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家庭之子女,免繳費用(實際收費標準以幼兒園通知為準)。 四、收托時間:上班日上午8時至下午6時止,不提前收托。 五、課後托育時間:上班日下午6時至7時,延托費用為下午6時至6時30分收取80元,下午6時30分至7時收取120元(未滿半小時以半小時計)。 六、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10年11月11日(星期四)下午5時止。 七、報名方式: (一)本府同仁至「員工愛上網」/「人主政風」/「新版人事服務網」(https://ipsn.gov.taipei/)/「幼兒園及托育家園報名作業」線上報名,並由各機關人事機構負責初審。 (二)未具員工愛上網使用權限之同仁及育嬰留職停薪同仁需填妥報名表並黏貼服務單位證明文件(識別證)影本,連同戶口名簿影本交由人事單位核章後,於報名期間內逕向臺北市政府人事處報名。報名表可至人事處網站(https://dop.gov.taipei/)最新消息區下載或向各機關人事單位領取。 八、臺北市政府人事處訂於本年11月15日(星期一)上午10時,假市政大樓11樓南區本處1103會議室抽出正、備取序號,備取名單自本年11月16日至次年7月31日有效。另為期抽籤作業符合公開、公正及公平,人事處已請本府教育局及政風處屆時派員監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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