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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 【人事室】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國際教育交流及特殊教育相關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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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4 年 6 月 26 日 |
發佈單位 | 人事室 |
公告類別 | 宣導資訊 |
公告等級 | 轉知 |
點閱次數 | 207 |
公告內容 | 本署為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國際教育交流及特殊教育相關業務,擬於113學年度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支援,工作內容及資格如下: (二)商借期間:自113年8月1日起至114年7月31日止。 (三)服務地點: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 (四)辦理業務: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國際教育交流及特殊教育相關業務。 (五)其餘事項依商借原則及相關規定辦理。 三、請有意願之教師於113年7月3日(星期三)前將簡歷表電子檔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至e-1429@mail.kl2ea.gov.tw,並於信件主旨註明「應徵原民特教組國際及少數族群教育科商借教師」,將個別通知面試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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