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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門公佈欄

公告主旨 【人事室】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 理國民中小學行政規劃及資源、課程及教學、偏鄉及雙語相關業務
發佈日期 2024 年 3 月 14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宣導資訊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42
公告內容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為辦理國民中小學行政規劃及資源、課程及教學、偏鄉及雙語相關業務,本署擬於113學年度商借國立學校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師至本署臺北辦公室擔任行政工作,說明如下:
(一)教師資格:
1、公立學校(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地區及小型規模學校)之編制內專任教師。

2、應具有三年以上之任教年資,並具有相關教育行政知能、教育專業及實務經驗。

3、對教育行政工作具服務熱忱且認真負責者。

4、須熟悉Office電腦軟體之操作。

(二)商借期限:113學年度之商借期限自113年8月1日起至114年7月31日止。

(三)服務地點:本署臺北辦公室(工作地點:臺北市羅斯福路一段97號,近捷運中正紀念堂站3號出口)

(四)辦理業務:以國民中小學行政規劃及資源、課程及教學、偏鄉及雙語相關業務為範疇。

(五)其餘事項依前揭作業原則及相關規定辦理。

請教師於113年3月29日(星期五)17:00以前將履歷表以電子檔寄送至承辦人信箱,將個別通知面試事宜。承辦人:林珮群,電子信箱:e-j196@mail.k12ea.gov.tw,連絡電話:(02)7736-7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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