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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 【人事室】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科學教育、實驗教育或私立輔導管理相關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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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5 年 1 月 23 日 |
發佈單位 | 人事室 |
公告類別 | 宣導資訊 |
公告等級 | 無 |
點閱次數 | 69 |
公告內容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為辦理科學教育、實驗教育或私立輔導管理相關業務,擬於114學年度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至本署支援,工作內容及資格如下: (二)商借期間:自114年8月1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 (三)服務地點: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 (四)辦理業務:科學教育、實驗教育或私立學校輔導管理相關業務。 (五)其餘事項依商借原則及相關規定辦理。 ※請有意願之教師於114年3月14日(星期五)前將簡歷表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至e-2329@mail.k12ea.gov.tw,並於信件主旨註明「應聘私校科商借教師」,將個別通知面試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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