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公告主旨 | 【人事室】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學前教育組相關業務。 |
---|---|
發佈日期 | 2025 年 2 月 25 日 |
發佈單位 | 人事室 |
公告類別 | 宣導資訊 |
公告等級 | 轉知 |
點閱次數 | 65 |
公告內容 | 為辦理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學前教育組相關業務,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擬於114學年度商借國立學校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以下簡稱學校)教師至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北辦公室擔任行政工作,說明如下: (一)教師資格: 1、公立學校(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族地區及小型規模學校)之編制內專任教師。 2、應具有3年以上之任教年資,以具有相關教育行政知能、教育專業及實務經驗者尤佳。 3、對教育行政工作具服務熱忱且認真負責者。 4、須熟悉Office電腦軟體之操作。 (二)商借期限:114學年度之商借期限自114年8月1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 (三)服務地點: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北辦公室(工作地點:臺北市羅斯福路一段97號,近捷運中正紀念堂站3號出口) (四)辦理業務:學前教育行政、課程教學、學前特殊教育相關業務。 (五)其餘事項依前揭作業原則及相關規定辦理。 有意願之教師請於114年3月25日(星期二)前以電子檔寄送簡歷表至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承辦人信箱(e-j527@mail.k12ea.gov.tw),將另案個別通知面試事宜。 |
相關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