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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主旨 | 【人事室】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學年度第2學期徵聘商借教師辦理技職教育或雙語教育相關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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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佈日期 | 2025 年 10 月 31 日 |
| 發佈單位 | 人事室 |
| 公告類別 | 宣導資訊 |
| 公告等級 | 轉知 |
| 點閱次數 | 14 |
| 公告內容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為辦理技職教育或雙語教育業務,擬於114學年度第2學期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至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支援,工作內容及資格如下: (一)教師資格: (二)商借期間:自115年2月1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115學年度將再決定是否賡續商借)。 (三)服務地點: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 (四)辦理業務:高級中等教育階段技職教育或雙語教育相關業務。 (五)其餘事項依商借原則及相關規定辦理。 ★請有意願之教師於114年10月31日(星期五)前將簡歷表電子檔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至e-2351@mail.k12ea.gov.tw,並於信件主旨註明「應徵實習科商借教師」,將個別通知面試事宜。 ★檢附商借原則及簡歷表格式各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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