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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人事室】114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 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欲申請至新北市學校之教師應知悉事項。
發佈日期 2025 年 3 月 28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宣導資訊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59
公告內容

一、新北市國小部分於偏遠地區、學生數50人以下之學校實施混齡教學,每學期舉辦工作坊及相關研習,以提升混齡教學知能。
二、另新北市辦理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校有忠山實驗小學、猴硐-蒙特梭利實驗小學、德拉楠民族實驗小學、老梅實驗小學、插角森林實驗小學、坪林實驗國中、石門實驗國中及貢寮實驗國中,倘欲介聘之教師,請務必詳讀該校實驗教育理念,並須符合上開學校教育理念精神。
三、本市公立國民中小學(含附設幼兒園)及市立幼兒園倘遇裁撤、減班或減招,教師須配合「新北市政府所屬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超額教師輔導介聘實施要點」辦理超額移撥等事宜。
四、除另有規定外,凡經介聘至本市各校報到者,不得拒絕學校所安排之兼任職務,如導師、行政工作及協助校務工作等,且須遵守學校教師聘約所規範之權利與義務。
五、本市介聘體育教師專長需留意是否需負責訓練與帶領專長球隊,避免無法適合學校需求,造成體育班發展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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