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公告主旨 | 公告「『臺北市10處社宅所屬之戶外公共區域, 自114年9月1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 |
---|---|
發佈日期 | 2025 年 8 月 18 日 |
發佈單位 | 衛生組 |
公告類別 | 宣導資訊 |
公告等級 | 無 |
點閱次數 | 239 |
公告內容 | 一、為維護民眾不吸二手菸之健康權益,建構戶外無菸環境,本局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9條第1項第4款規定,預告臺北市 二、屆時違反規定於上開10處禁菸場所吸菸者,將依菸害防制法第40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本案另載於網站(網址:https://health.gov.taipei)公告網頁。 |
相關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