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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門公佈欄

公告主旨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國民中小學行政規劃及資源、課程及教學相關業務。
發佈日期 2024 年 4 月 30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宣導資訊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34
公告內容

一、為辦理教育部國民教育及學前教育署國民中小學行政規劃及資源、課程及教學相關業務,國教署擬於113學年度商借國立學校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師至該署臺北辦公室擔任行政工作,說明如下:
(一)教師資格:
1、公立學校(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地區及小型規模學校)之編制內專任教師。
2、應具有三年以上之任教年資,並具有相關教育行政知能、教育專業及實務經驗。
3、對教育行政工作具服務熱忱且認真負責者。4、須熟悉Office電腦軟體之操作。
(二)商借期限:113學年度之商借期限自113年8月1日起至114年7月31日止。
(三)服務地點:國教署臺北辦公室(工作地點:臺北市羅斯福路一段97號,近捷運中正紀念堂站3號出口)
(四)辦理業務:以國民中小學行政規劃及資源、課程及教學相關業務為範疇。
(五)其餘事項依前揭作業原則及相關規定辦理。

二、請欲報名教師於113年5月15日(星期三)下午5時前將履歷表以電子檔寄送至國教署承辦人信箱,該署將個別通知面試事宜。承辦
人:林珮群,電子信箱:e-j196@mail.k12ea.gov.tw,連絡電話:(02)7736-7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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