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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有關111學年度國中學術性向資優學生參與特殊教育方案鑑定評量相關事項
發佈日期 2022 年 4 月 15 日
發佈單位 特教組
公告類別 校務行政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623
公告內容

1.評量證已於4月15日(五)前發放給參與鑑定安置的學生。
2.評量日期:111年4月23日(六),請依評量證考試時間前往評量。
3.評量地點:國文、英語類:臺北市立永吉國民中學
數理類:臺北市立螢橋國民中學
4.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系統會於每位學生評量證背面套印「考生防疫注意事項暨健康聲明切結書」,(即正面為評量證、背面為考生防疫注意事項暨健康聲明書),請考生與家長務必閱讀評量證背面之「考生防疫注意事項暨健康聲明切結書」,並完成檢核及簽名(未完成者,不得進入考場),以下重要防疫注意事項,請務必再次提醒考生:
(1)複選評量當日,如係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應「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加強自主健康管理」或「自主健康管理」之考生,不得至考場應試,並請於111年4月23日以前至google表單(https://reurl.cc/12rEE9)提出補考申請。
(2)為避免人潮群聚,複選評量當日,一律禁止陪考人員進入考場;身心障礙、重大傷病或突發傷病考生如有陪同人員需求,請於111年4月20日(星期三)中午12時前至google表單(https://reurl.cc/2D5eV9)提出申請(陪同人員以至多1名為限,請詳複選評量證之評量地點說明)。
(3)考生憑評量證進入考場(各考場於當日上午8時00分開放,請提前於「測驗說明」時間開始前30分鐘以上到達),並請自備配戴口罩,配合承辦學校量測體溫、清潔消毒、查驗評量證及「考生防疫注意事項暨健康聲明切結書」等防疫措施,並依規劃之動線進入考場應試;經核定之陪同人員,亦應配合前述防疫措施。
(4)考生經體溫量測結果如有發燒(額溫高於攝氏37.5度且耳溫高於攝氏38度),須配合工作人員引導至備用試場應試。
(5)考生全程佩戴口罩應試,未自備及全程配戴口罩考生,不得進入試場應試。
(6)請考生落實自我健康管理,應試過程如有發燒、咳嗽、呼吸急促等症狀,請主動告知監試人員(非考試時間可自行前往試務中心),並配合調整至預備試場應試。
(7)考試當日,就讀學校教學現況為停課中,停課情形包含部分班級停課、全校停課,前述情形之考生,請檢附測驗前24小時內篩檢(含家用快篩)或PCR檢驗陰性證明,未配合提供者禁止進入試場。
(8)因應疫情變化,相關防疫注意事項將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訊息修正,請考生自行留意個人身體健康及承辦學校網頁相關最新訊息。
5.如有相關疑問,請再致電資優中心中學組(02-2303438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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