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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欲申請112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至桃園市公立國中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
發佈日期 2023 年 4 月 12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宣導資訊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363
公告內容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112年4月7日桃教中字第1120030183號函辦理。
二、桃園市112學年度預估因減班致有超額情形國中學校為桃園國中、中興國中、福豐國中、新明國中、龍岡國中、自強國中及竹圍國中,倘經由112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調入上開學校者,恐可能超額至其他學校。
三、請欲申請112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至桃園市國中之教師,宜審慎選填志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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