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門公佈欄

公告主旨 臺北市政府重申公務員於辦公時間應盡職負責,不得利用上班時間從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
發佈日期 2022 年 6 月 28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宣導資訊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426
公告內容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1年6月22日總處培字第1113027036號函辦理。
二、依前開人事總處函略以,為維持良好辦公紀律,提升為民服務品質,公務員於上班時間,不得從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並請確依公務員服務法、公務人員考績法令、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平時考核要點等相關規定,對所屬人員嚴加考核並作適當處理,以提升行政效能。
三、又本府歷年來已多次函請各機關學校向同仁加強宣導,不得於上班時間從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例如瀏覽股票、購物網站、從事網路遊戲、博弈或於外部網站發表個人言論等影響機關形象及業務推行之行為。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