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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門公佈欄

公告主旨 衛生福利部為因應嚴重特殊性傳染性肺炎(COVID-19) 疫情統一展延身心障礙證明
發佈日期 2021 年 5 月 28 日
發佈單位 特教組
公告類別 校務行政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329
公告內容

說明:
一、依據本府社會局110年5月24日北市社障字第1103076052號函辦理。
二、為減少身障者出入醫療機構等高風險場域,並利國內醫院整備,如持有身心障礙證明效期於110年5月14日至10月31 日(含)屆滿須重新鑑定及需求評估者,其期限統一延長至110年12月31日前完成身心障礙鑑定作業,以利依原證明繼續享有相關權益。
三、如遇民眾持有身心障礙證明申辦業務但未註記效期延長時,為保障身心障礙者權益,請先洽其戶籍所在地主管機關進行資格確認以資周延。
四、檢附各縣市換證諮詢窗口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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