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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 轉知市府地政局提供本市各機關學校員工團體申辦「地籍異動即時通服務」及「地籍謄本住址隱匿服務」一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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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0 年 12 月 08 日 |
發佈單位 | 文書組 |
公告類別 | 校務行政 |
公告等級 | 轉知 |
點閱次數 | 601 |
公告內容 |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地政局(下稱地政局)109年12月2日北市地登字第1096031488號函辦理。
二、內政部為保障不動產所有權人之產權及個人資料,提供申辦「地籍異動即時通服務」及「地籍謄本住址隱匿服務」,服務內容如下:
(二)地籍謄本住址隱匿服務:依現行法令,任何人皆可申請第二類地籍謄本,該類謄本係以去識別化方式提供(僅公開所有權人的姓氏、部分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資料),但仍保留完整住址資料。倘所有權人對名下不動產公示完整住址資料有所疑慮,可以申請本項服務隱匿住址資料(隱匿後住址僅會顯示至段/路/街/道,其後以*取代)。
三、地政局為推廣上開服務,提供本市各機關學校員工以團體申請辦理,方式如下:
(二)機關學校辦公場所非位於本市市政大樓者
(三)如不動產標的非位於本市亦可提出申請(由地政局或地政事務所提供申請人身分驗證服務後,將申請書以跨縣市代收代寄服務送轄區地政事務所辦)。
四、檢送原函、服務申請表、申請書、宣傳DM及聯絡窗口一覽表各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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