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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教師法施行細則」第18條,業經教育部113年6月20日臺 教技(二)字第1132301652A號令修正發布。
發佈日期 2024 年 6 月 26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宣導資訊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266
公告內容

教師法施行細則18條修正重點為:考量少子女化情勢加劇,私立學校經主管機關命令停辦或學校財團法人自行申請停辦或學校法人已解散清算終結,無法依據教師法規定組成教師評審委員會時,訂定主管機關之協助處理機制。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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