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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 【人事室】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事務、性平教育與輔導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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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4 年 6 月 26 日 |
發佈單位 | 人事室 |
公告類別 | 宣導資訊 |
公告等級 | 轉知 |
點閱次數 | 288 |
公告內容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擬於113學年度商借國立學校及各直轄市、縣(市)立學校教師辦理行政工作,相關資訊說明如下: (二)商借期間:自113年8月1日起至114年7月31日止。 (三)服務地點: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中辦公室-學務校安組(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 (四)辦理業務: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事務、性別平等教育與輔導工作推動等相關業務為範疇。 (五)其餘事項依前揭作業原則及相關規定辦理。 三、請有意願之教師於113年6月28日(星期五)前將履歷表以電子檔寄送至e-3129@mail.k12ea.gov.tw,將個別通知面試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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