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公告主旨 | 114基北區免試入學『服務學習時數』認證及採計轉換原則 |
---|---|
發佈日期 | 2024 年 12 月 23 日 |
發佈單位 | 註冊組 |
公告類別 | 重要, 升學資訊 |
公告等級 | 重要 |
點閱次數 | 127 |
公告內容 | 一、服務學習時數採計期間自111 學年度 七年級 上學期至 1 13 學年度 九年級 上學期, 依學年度上下學期起迄月份計算,上學期為當年度 8 月 1 日至隔年度 1 月 31 日;下學期為當年度 2 月1 日至 7 月 31 日 止,連續 5 學期選 3 學期,每學期完成 6 小時。 註:111 學年度前入學國民中學學生採計期間自學生入學年度起至 113 學年度上學期 ,每學期完成 6 小時。 二、非應屆畢(結)業生:依據採計規定,由原畢結業學校進行服務時數採計,並得採計畢結業後服務時數,比照在校生方式辦理。 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說明 |
相關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