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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114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
發佈日期 2025 年 9 月 08 日
發佈單位 註冊組
公告類別 重要, 獎助學金
公告等級 重要
點閱次數 72
公告內容

一、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實施要點」,所稱清寒係指中低收入戶或家戶年所得
總額在新臺幣(以下同)50萬元以下之國民中小學原住民學生。本案助學金分上、下學期核發,國小生每學期1,500
元整(即每學年3,000元整)、國中生每學期2, 000元整(即每學年4, 000元整)。

二、本助學金計入家戶年所得之成員為申請學生之主要照顧者-父母(或繼父母、同性配偶);相關申請作業規定、
表件格式請依本文附件實施要點、申請書等資料內容辦理。

三、本案詳細資訊請至「原住民族委員會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平臺」(網址:https://cip.ntcu.edu.tw/
home)查詢,網站提供助學金申請說明及系統操作影片供參考。
四、符合父母失聯不負照顧養育責任、父母入獄、申請人由社福機構安置或由其他親屬照顧養育等情形,請使用特殊狀
況申請表,替代該生證明文件。

五、符合上述條件且有意申請者請填妥申請書、備齊申請資料,於9/25(四)前直接將相關資料送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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